一男子伪造房产证向女方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恋爱后又伪造购房合同、税票等骗取女友2.3万元。
2012年,张某和李某打工相识。为博取李某欢心,张某拨打办假证电话办理了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某住宅房产证。李某对张某展示的“房产证”未产生怀疑,二人建立了恋爱关系。2014年的一天,张某找到李某,称自己的叔叔关系很硬,可帮李某低价购买“内部房”,李某信以为真。几天后,张某电话告知正在外地出差的李某,房子可签购房合同,因比较着急,自己可代替李某先签合同。之后,张某将一份营业房的买卖合同交给李某。2015年3月,张某告知李某,买房的首付是自己垫付,但还有税款需李某缴纳。张某向李某索要2.3万元后,将一张发票交给李某。拿到税票后,李某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于是到税务部门核查,被告知发票是伪造。李某随后到房管部门查询,房产证等也是伪造。
骗局揭穿后,李某向张某索要钱款,张某迟迟不肯归还。多次催要未果,李某今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张某给李某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税票均系伪造,所骗2.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永宁县检察院近日以张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