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向县局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018年1月12日,吴某某等人在平罗县城关镇东方明珠A区某酒吧内,因与在吧台结账的李某某、韩某等人发生碰撞引发争执并互相厮打,后韩某纠结马某、马某龙、马某志、谢某瑞、史某茂等人在该酒吧门口打砸吴某某的车辆,又纠集另外多人驾车追至平罗县供电局门口殴打吴某某及陈某某、郑某某、马某某等人,致陈某某、郑某某、吴某某轻微伤,吴某某的车辆损坏。经初步核查,韩某纠集多人打砸他人车辆,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将该案件列为恶势力犯罪嫌疑。
面对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夜晚现场混乱及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的复杂案情,专案民警一点一滴从最基础证据入手,通过反复查阅视频资料和多次调查询问、讯问,最终形成了整条证据链,固定了韩某等人的犯罪证据。
在办理韩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件同时,专案民警获取到韩某等人于2017年8月份结伙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并查证属实;又获取到韩某等人于2017年6月份结伙渠口乡某农户家中催要欠款时未找到人,在未经同意情况下,在院子里生火、喝酒、打牌,并在欠款人哥哥家中打牌、过夜,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同时,民警通过调查,还发现了韩某涉嫌高利放贷并雇身边人员到借贷人家中采取堵门、喇叭滋扰、门口喷字等软暴力讨债的行为。
至此,专案组彻底查清了该团伙的构架、成员情况。经过10个月艰苦侦查和证据固定,以韩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并顺利移送诉讼。
在12月5日的庭审中,该案由平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光明担任审判长审理,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洁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持续了9个多小时,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张磊 刘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