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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入室打人被杀,检方认定防卫人不负刑责
2019-06-19 09:35:51   
2019-06-19 09:35:5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8年5月,河北省巨鹿县村民刁某某深夜翻墙闯入村民董民刚(化名)家中侮辱、恐吓、殴打住宅合法主人,被董民刚刺死。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后,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在当地受到广泛关注。专家表示,继“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后,这起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的立场。

  入室滋事被杀

  2016年5月,刁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董民刚妻子李某某,并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刁某某经常出入董民刚家中,从不把董民刚放在眼里。

  2018年5月20日晚22时许,刁某某酒后翻墙跳入董民刚家院内,对挡在门口不让进屋的董民刚当胸一拳,并骂道,“你找死啊,今天就弄死你。”

  闯进屋后,刁某某猛踹卧室房门,进入卧室当着董民刚的面将李某某上衣撕坏,董民刚阻拦时上衣也被撕破。

  李某某央求刁某某离开,见劝说无效,主动走出房门想引刁某某离开。刁某某不走并强令董民刚出去找回李某某。董民刚不从,刁某某便殴打董民刚,董民刚未作反抗。

  刁某某边殴打边威胁说“今天我整死你”,并喝令董民刚跪在面前签写与李某某离婚协议书,并用尖头汽车钥匙向董民刚头部戳扎,将董民刚脸部等多处扎伤出血。

  董民刚想逃出屋外,被刁某某拉回继续殴打。情急之下,董民刚顺手拿起客厅南侧小茶几上白天干活时使用的一把剪刀与刁某某搏斗。二人激烈打斗中,董民刚将刁某某身体多处扎伤。

  待刁某某停止对打后,董民刚来到屋外,并让闻讯赶来的邻居和其妻子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救护人员赶到检查后确认,刁某某已无生命体征。董民刚被从家中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法医鉴定,刁某某符合被锐器作用于头颈部、躯干及肢体伤及左颈静脉、左心室导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董民刚鼻子、耳部等部位有多处撕裂伤、挫裂伤、软组织挫伤、皮肤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自发找到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董民刚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失手致对方死亡,希望有关部门考虑董民刚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和睦乡邻、孝敬父母以及父亲重病在身无法自理、两个孩子年幼均在上学等特殊情况,对其给予宽大从轻处理。董民刚母亲和村党支部、村委会向检察机关寄送了申请书,并附有970余名村民的签名。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将收到来信情况通过董民刚的辩护人答复董民刚母亲,责成分管批捕以及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与案件承办人,多次到巨鹿县听取公安、检察院意见,分析研判证据,指明侦查补证方向。

  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本案由巨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8年8月4日,邢台市公安局审查后以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9月至12月,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仍然认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月3日再次移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侦查方向主要在作案过程,证明案发前因和防卫人当时主观心态的证据比较单薄。在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仍不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该院依法自行补充侦查。

  经过补充证据,证实刁某某和李某某的关系、董民刚和李某某在此之前也曾遭到刁某某殴打辱骂、刁某某多次到董民刚家中居住。经过走访董民刚和刁某某所在村,得到了对两位当事人的性格评价和社会表现,刁某某曾有犯罪前科,董民刚为人老实,平时对刁某某即有畏惧心理。

  今年1月29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董民刚作不起诉处理。2月18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到巨鹿县对董民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综合本案事实,防卫人董民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刁某某的父亲不服,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后认为,刁某某深夜醉酒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多次对该住宅的合法主人董民刚进行侮辱、恐吓、殴打,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多次声称“我今天整死你”。董民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后果,但不能以事后的视角苛求防卫人在案发当时的情况下为制止不法侵害而理性判断每一个反击行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得知检方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及周边群众纷纷点赞,认为这一认定将激励人们勇敢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不法行为作斗争,从而形成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粮集团董事长尚金锁认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坚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底线,对董民刚作出正当防卫不起诉决定,不让正义迟到,依法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

  河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冯军说,检察机关在该案中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立法精神,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 李继伟)

【编辑】:马楠
【责任编辑】: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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