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厅交通警察分局获悉,即日起,在停车泊位上逆向停放、超出标线停车以及没有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车的行为,将被罚款100元。
“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也是为了纠正一些驾驶员随意乱停放车辆的恶习,逐步养成文明停车的好习惯。”该分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银川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规定,在停车场内和临时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公共广场和公共绿地等其他公共区域,禁止机动车辆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涂改停车泊位;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有在停车泊位停车、在停车泊位上逆向停放车辆、超出标线停车以及没有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车的行为,都属于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或按照规定停车;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不服从指挥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处100元罚款。对于私自施划停车泊位的,依据规定处500元罚款。(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