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社会万象
酒后欲行不轨 男子被判3年
2019-08-22 07:03:18   
2019-08-22 07:03:18    来源:宁夏日报

  17岁的晓爽(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好友竟对自己伸出魔爪。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庭审结一起强奸案。

  2018年11月,刘某某、晓爽及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酒后回家时已是凌晨,刘某某提议送晓爽回家,在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刘某某强行亲吻搂抱晓爽。下车后,刘某某尾随晓爽至单元门口,再次强行搂抱抚摸亲吻晓爽。情急之下,晓爽打电话给母亲,并在电话里大声呼救。刘某某随即抢夺走手机,并将晓爽推到草坪里,欲行不轨之事,晓爽奋力挣扎,身上多处被划伤。恰在此时,晓爽的妈妈及时赶到。随后,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银川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提醒,女孩尤其是未成年人在与人交往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外出随时与家人朋友联系,不要过度饮酒,若在外面逗留过晚最好让家人接送或与几个同性朋友结伴而行,这是避免危险靠近自己的有效方法。(记者 张涛)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秦文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