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根据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向同心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交线索称:同心县某绒业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其他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0多份,涉案税额巨大,要求查处。同心县公安局接报后,发现涉案人员系该局正在核查的涉黑涉恶线索中的重要嫌疑人,决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突破口,对此案展开调查。
因案件涉及省份多,涉案税额巨大、案件专业性强、案情复杂,吴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同心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在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协助配合下,对该案开展侦查工作。根据前期侦查情况,专案组民警先后3次赶赴上海、广州、福建、四川等地调查取证,逐步查明案件事实:自2013年开始,该绒业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向5家外省市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2份,开票价税合计7200余万元,税额1047万多元。
2019年5月13日,在掌握大量充分确凿的证据后,专案组果断出击,在同心县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马某两人抓获;6月7日,专案组将该案其他3名外省犯罪嫌疑人抓获。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同心县公安局已将该案移交同心县检察院起诉。(记者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