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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手整治食品安全
银川公布九起典型案例
2019-11-14 11:10:25   
2019-11-14 11:10:25    来源:银川日报

  8月份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四部门成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严厉打击漠视、侵犯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为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11月13日,银川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向社会公布其中典型案例。

  1新东方公司

  生产销售不合格胡麻油

  根据举报线索抽样检测,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夏香八里一级大豆油”不同批次共4个规格的样品脂肪酸组成不达标或净含量不合格。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67.03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7768万元,没收不合格胡麻油4.5L/瓶445瓶。

  2金凤区九月椒海鲜自助火锅

  不规范经营

  金凤区九月椒海鲜自助火锅存在未遵守进货查验制度、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直接接触入口食品、无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复查时,该店仍未遵守进货查验制度,仍有三名无健康证明人员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决定对该店罚款10000元。

  3永信人公司

  食品加工人员无健康证

  现场检查发现,宁夏永信人食品有限公司部分人员无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工作,执法人员当场下发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复查时,仍有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4西夏区纳家楼羊骨头馆

  冻青虾不合格

  日常检查时发现,西夏区纳家楼羊骨头馆后厨冰柜内11袋“老巴凌”冻青虾无产品规格、净含量和生产日期,用于餐饮加工并向顾客提供。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依法决定对该店罚款6000元,11袋“老巴凌”冻青虾及违法所得20元一并没收。

  5吴某某等3人

  生产销售假冒名酒

  11月5日,银川市公安局环食药分局与兴庆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一举破获两起生产销售假酒案,端掉位于掌政镇孔雀村和大新镇新渠稍村两处假酒窝点,现场抓获吴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冒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一批假酒,查扣原料酒200余箱、设备1台以及大量制假包材,涉案价值42万元。

  6贺兰县海鹏水产品养殖合作社

  进货违规

  抽检发现,贺兰县海鹏水产养殖合作社购进的乌鱼中氧氟沙星含量超过国家限量值,且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2万元。

  7西夏区走四方粮油店

  发布虚假广告

  网上巡查发现,西夏区走四方粮油店在网页广告宣传用语中写有“比火麻油紫苏油便宜,比火麻油亚麻酸高,性价比高于火麻油,45岁妇女说:身体有反应月经正常了……产妇说:奶水充足得很。男人说:精力充沛了,以上是吃过本店亚麻籽油的一些买家反馈,绝无谎言,不满意退全款”等字样,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广告用语,构成虚假广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分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8西夏区斟善堂保健品店

  虚假宣传

  西夏区斟善堂保健品店在推销“肽”食品和化妆品过程中,宣称“肽几乎被用于调理治疗任何疾病,无药可与其相比”,违反了保健食品不得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分局依法对其罚款10000元。

  9食汇天下公司

  酸辣粉冒用厂名厂址

  宁夏食汇天下商务有限公司从外地购进一批酸辣粉进行批发,外包装标识制造商为宁夏昊顺德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正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但宁夏昊顺德食品有限公司并不生产酸辣粉。食汇天下公司销售产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酸辣粉1825件及违法所得7476元,并罚款22890元。(记者 闫莹)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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