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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2020-11-17 10:03:28   
2020-11-17 10:03:28    来源:宁夏日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治理”成为《建议》中的高频关键词。《建议》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力推动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为打造新时代宁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社会治理顶层设计。加强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前提保障。宁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积极编制“十四五”社会治理专项规划,科学设计未来五年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规划宁夏社会治理领域法制体系框架和重点项目,破除制约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宁夏将来一个时期内依法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建设指明方向、提供方案。

  完善社会治理法制体系。法律乃治国之重器。要充分发挥我国“一元两级多层次多类别”立法体制的优势,从社会治理调整的社会关系内在规律出发,在中央统筹部署之下,根据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领域立法,逐步完善城乡治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立法,着力解决社会治理过程中法律不足、制度短缺问题。

  推进依法治理社会事务。政府带头依法行政是新时代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要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自治活力。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离、权责一致”的要求,把政府不能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专业性较强的事务让渡给企业和社会组织,着力解决政府管理与市场治理关系问题。要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选择性、随意性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设定、规范、制约、监督权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解决行政权力透明性、公开性不够问题。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形成科学的政府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着力解决监督缺位、问责乏力问题。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以法治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是新时代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基石。要依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组织,选拔法治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基层干部作为带头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设,降低农民用法成本。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硬法与软法协同共治,双管齐下、优势互补,构建完善的基层社会治理规范体系。要完善村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群众常态化地行使基层治理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法治导入矛盾纠纷调解,健全完善化解机制,是新时代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要把法治作为调解制度建设的核心,着力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制,探索推进分级调解,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路径创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程序衔接、功能互补的基层“大调解”模式。要提升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用法治方式定纷止争。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是新时代宁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要持续加大政府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成以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便捷化、精准化,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要加强法律服务市场供给,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要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充足、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权利受到侵害或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

【编辑】:尤天竹
【责任编辑】:尤天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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