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对于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向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大的国情农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对我区来说,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处于农业价值链上游的种养生产环节,运用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手段、金融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偏弱,农产品增值空间有限等。而另一方面,尽管我区各地近年来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等实践中,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 促进了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同步实现,带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尚不能起到从产前、产中、产后带动小农户的功能;面向小农户的产销服务尚未形成,农产品销售仍处于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初级阶段,农户面临极大的市场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仍处于“松散式”合作的阶段,并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等等。因此,怎样发挥克服小农经济缺陷,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帮助农民走向富裕,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解决好“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速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对于缩小收入差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意义重大。相信只要我们通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搭建起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桥梁”, 切实将小农户引领到现代农业的轨道上来,通过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使更多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