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对宁夏平原湿地保护建设,不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和今后宁夏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宁夏平原湿地主要集中于北部银川平原,大多为自然湿地,人工湿地也有一定面积的分布。经过30多年的保护建设,成效明显。据统计,截至目前,宁夏平原各类湿地面积约15.3万公顷。2005年至今,宁夏平原先后建成1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2个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和1个5A级沙湖湿地旅游景区、1个自治区级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整体达到了较高层次的湿地管理水平。
建立黄河河道及滩涂湿地综合协调管理机制
黄河河道及滩涂湿地多头管理情况突出,如水务部门负责黄河河道内侧滩涂和河道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位于城市规划内湿地公园绿地建设、部分基础设施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湿地公园管辖区内湖泊、绿地、矿产资源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湿地公园内道路桥梁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负责湿地公园内及沿线文旅建设;国资委负责湿地公园内部分湖泊、区域和污水处理厂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湿地公园内河湖水质监测监管和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湿地公园内国家种质资源保护、种植业管理。同时,黄河水利委员会直接管理着黄河全流域河道的治理、开发建设工作。这种多头管理一方面为整个黄河湿地建设形成了综合的较高质量的管理环境,但同时又因各自为政,管理侧重点不同给湿地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为了进一步提高黄河湿地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亟须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一方面,需要建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宁夏平原湿地保护建设管理部门相互沟通和项目听证机制,确保地方黄河湿地保护建设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治理、规划不矛盾不冲突。另一方面,地方湿地管理部门需与各涉及湿地管理的部门建立相互沟通、征询意见、相互抄报机制,确保在湿地保护建设中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发展。
科学提升湖泊湿地综合补水能力
由于气候干燥,降雨量少,又受黄河单一水源供应量限制影响,宁夏平原湖泊湿地水源缺失问题已较为严重,整体水位下降。水源缺失已经成为宁夏平原湖泊湿地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须科学提升湖泊湿地综合补水能力。一是调查清楚宁夏平原湖泊湿地生态用水现状,加强同水利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科学配置湖泊湿地水资源。通过立法制定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补水、依法用水,确定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的水权指标。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对湖泊湿地用水统筹安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加强湖泊湿地之间水源连通及疏导能力,特别是要对邻近的相互之间有高差的湖泊湿地在宁夏平原全域范围内,自高而低、自南向北进行连通疏导,通过上游湖泊湿地进水补水,确保下游湖泊湿地均有水源连通保证,从而解决一部分各自独立、互不连通的湖泊湿地缺水问题。三是对工业污水、生活废水处理加大投入,加强治理力度,扩大“中水”再利用能力,重点对一些连通水源、相互疏导有较大困难的湖泊湿地进行补给。
加强人工湿地的后期投入和管理
集中于城市聚集区或者工业园区的通过对污水处理和生活废水治理而建设的人工湿地,是宁夏平原人工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湿地建设的较好方法和有益措施。但是,此类湿地“重建轻管”现象较为普遍,后劲不足客观存在。为此,须加强人工湿地后期投入和管理。首先,在加大工业污水处理和城市生活废水治理的同时,各地要长远规划和科学评估预算此类人工湿地建设的后期投入和管理成本,要将这部分投入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其次,协调处理好与委托建设第三方的关系,探索建立第三方后期服务期满后可持续独立“接盘”机制,提供必需的人、财、物保障,确保地方接管后能够继续科学有序运行。最后,加强对处理后的“中水”的再提质、再利用研究力度,为进一步提升当地水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创造条件。
探索培养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
总体来看,宁夏平原湿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较为滞后,现有的湿地人才队伍无论是自治区级、市级人才队伍建设,还是县区一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都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目前宁夏平原湿地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各类型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技术需求的智力支持只能借助和依靠第三方运行,相对被动。单独依靠管理部门或者仅依靠第三方均不可行,探索培养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势在必行。湿地保护建设除了具有较高的管理规划属性特点外,同时还是一项科技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方面,需要管理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加强日常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依靠科研单位、高校以及相关技术研发实体等第三方参与,获得智力支持。因此,在配备基本管理人员和坚持依托第三方智力支持的前提下,要重视培养管理部门内相对稳定、能长期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互补性整体人才队伍,确保湿地管理机构拥有必要的、能够满足湿地保护建设运转的人力资源保障。
(执笔:贠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