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年检对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从12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结束。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民办学校(机构)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设立教学点;招生时是否存在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招生挂钩的行为等。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不合格单位将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对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违规招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违规收取“赞助费”的;存在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的;存在非法集资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房屋、消防安全未达标的。(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