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势力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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