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从政治建设、岗位训练、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着力提高广大公务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意见》强调,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在考录、遴选、调任、聘任、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从严测查考察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始终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深化岗位训练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按照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公务员专业能力要求,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补齐公务员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
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方面,将通过组织开展“上下互挂”工作、选派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赴东部省区开展实践锻炼、推进跨类别交流、加大面向基层遴选力度、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加大交流轮岗工作力度等系列举措,着力提高广大公务员推动改革发展、解决实际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处理复杂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方面,将深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面落实工资待遇优厚、选拔使用优先、生活条件优待的基层“三优”政策,进一步落实公务员谈心谈话、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制度,通过设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互助金、举行公务员集中退休仪式、建立公务员容错纠错联动机制、改进公务员考核方式方法、加大奖励宣传等举措,提升公务员的职业尊崇感,引导激励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牵头抓总职责和各级机关公务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经常调研、指导、研究解决公务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问题。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全面推行业务在线审批办理,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记者 李志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