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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环保类青少年服务项目的通知
2018-12-03 17:46:26   
2018-12-03 17:46:26    来源:宁夏新闻网

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环保类青少年服务项目的通知

宁团发〔2018〕21号

  各市、县(区)团委,区直机关团工委,区直属单位团组织,环保类社会组织、高校环保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及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部署,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6号)精神,自治区团委决定开展环保类政府购买青少年服务项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团十八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团代会精神等,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同时,以支持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基础,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 为不断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自治区绿色环保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建立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 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 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广大青少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项目承接主体

  项目承接主体主要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队伍的青年社会组织,该组织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四、项目类型

  (一)理念传播

  充分发挥主流环保媒体舆论导向、宣传推动的积极作用,通过实施低碳节能、节水护水、清洁美化、健康生活、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监测、环保创新等项目载体,广泛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环境生态治理、传播绿色理念。围绕生态环保主题开展宣传展览、宣讲活动,设计开发动画、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文化产品,利用网站、APP、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推广,积极推进绿色生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向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广泛传播绿色生态理念。

  (二)植绿护绿

  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奋力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志愿者活动,认建认养认种公共绿地,包植包护绿化树木,倡导“认养一片绿地、认植一裸纪念树”等活动,大力推行栽植“希望树”、“理想树”、“友谊树”,建设“青年林”、“纪念林”、“家庭林”等,以树寄情、以树铭志、奉献绿色,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共建绿色和谐家园。

  (三)巡河护河

  加强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争当“河小青”。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以及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水质监测、垃圾清理、文明劝导、环境美化等设计开展集中性的巡河护河活动;支持和引导青少年开展“随手拍、随手捡、随手护”等“微行动”;支持专家学者、高校学生围绕河湖管护开展专项社会实践,开展“巡一条河道、访一个典型、办一件实事、做一个课题”等活动。

  (四)主题实践

  积极开展绿色公益评选、环保创业大赛等活动;深入开展低碳出行、垃圾分类、修旧利废等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立足本职岗位和日常生活,从旁边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养成节约、环保、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项目安排

  (一)申请及执行流程。提交项目申请→条件筛选→入围项目评审→确定承接单位→签署协议→拨付80%资助款→项目实施→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资料及财务资料→评审验收→拨付剩余20%资助款→项目实施完成。

  (二)过程管理。由确定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环保社团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由自治区团委具体负责督导项目开展,草原与林业局参与督导、进度检查等过程管理。

  (三)验收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由自治区团委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并邀请林业和草原局参与项目验收评价,对工作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召开试点工作交流会,总结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理论成果,在全区推行。

  六、资助标准及实施期限

  (一)本次计划开展10个左右项目,项目经费由自治区团委林业专项费用列支,每个青年社会组织承接项目额度2万—5万元,每个高校社团承接项目额度0.1万—1万元。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若项目实施成效显著,考虑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可适当延长项目期限至2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青年广泛、组织网络齐全等优势,协助做好承接主体的推荐工作。承接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在组织动员、队伍组建、活动设计等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一调度和集中行动。

  (二)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规范便捷、突出成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特点, 采取适宜的合同方式。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 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注重宣传推介,形成推广示范效应。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青少年和社会力量广泛关注和参与。

  (四)通过项目实施,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在青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评定、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等方面的有效作用,深化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服务工作。

  (五)本次政府购买环保类青少年服务项目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逾期视为无效。

  附件:1.2018年政府购买青少年工作服务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经费预算表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17795071719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政府购买青少年工作服务项目申请表.docx

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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