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准确了解掌握专业职务人员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对2018年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正高级)任职资格和高级政工师(副高级)任职资格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正高级)
01.谢 丽 石嘴山市平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02.宋笑珍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建设指挥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03.王丽波 宁夏区党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
04.李富有 宁夏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调研员
二、高级政工师(副高级)
01.魏艳华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党校校长
02.马荣荣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
03.王清贤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04.赵 淼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党委工作部干事
05.赵 寅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组宣部宣传干事
06.杨莉辉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组宣部干事
07.祝占魁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总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08.刘洪刚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水电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09.高鹏兵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水电分公司供电二队党支部书记
10.韩 英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太西洗煤厂党群工作部宣传干事
11.刘 健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太西洗煤厂办公室秘书
12.张玉英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宁煤设计院工会干事
13.杨云静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纪检干事
14.李 玲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枣泉煤矿党群工作部业务主办
15.刘 源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6.潘建银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17.张 靖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水务中心副书记
18.冯雪梅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工会女工委副主任
19.纳 锋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党群工作部主办
20.李 岩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基建公司办公室秘书
21.聂永存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基建公司新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22.吕兆海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金家渠煤矿筹建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处长
23.金卫桥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清水营煤矿治安保卫队副队长
24.张秀英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清水营煤矿党群工作部主办
25.刘学军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清水营煤矿纪检监察科科长
26.李 翔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灵新煤矿党委工作部科员
27.刘 凯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灵新煤矿党群支部书记兼党委工作部副部长
28.吴志国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灵新煤矿党委工作部科员
29.王占平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新闻中心综合办党建专责
30.耿桂琴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经济技术委员会造价中心综合管理业务主办
31.马海峰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办公室董事会业务主管
32.张香峰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枣泉煤矿党群工作部业务主办
33.伏金凤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办公室党办专责
34.李瑞龙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指挥部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35.李建军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
36.许彦鹏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办公室文档管理秘书
37.张 浩 国家能源宁煤集团公司组宣部宣教一级主办
38.蒋宝麟 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三营养护中心党支部书记
39.陈伟华 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
40.安 鹏 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
41.王宁虎 宁夏天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42.刘海燕 宁夏天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七分公司党支部干事
43.周 亮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党委工作部主任
44.张天勇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
45.吉 宁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
46.李保刚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47.李宏弟 银川能源学院工会主席、土木建筑系党总支副书记
48.单万礼 银川能源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49.张 彦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50.吴宏军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51.钱孟斐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副书记、工会主席
52.叶 丽 宁夏储备粮石嘴山储备库(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53.胡翔慧 吴忠市委讲师团综合科科长
54.施建晖 吴忠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
55.吴 贵 宁夏河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56.赵淑凤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部创城专干
公示期限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通过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职称评审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评审资格。
受理部门: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122房间
电话:0951-666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