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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廉政书画作品的启事
2019-06-04 18:30:30   
2019-06-04 18:30:30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决定联合举办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展出活动。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共庆祖国华诞,弘扬清风正气”为主题。

  二、活动目的

  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体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优秀作品,特别推出一批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的廉政文艺精品,启迪心智,净化灵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

  协办单位: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银川市政协书画院

  四、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公开征稿。

  五、征集时间

  2019年6月4日—7月31日

  六、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求。作品内容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弘扬时代新风,传播新时代正能量,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书法作品(包括篆刻:6-12方,边框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竖式宣纸上)书体不限,篆书、草书、篆刻须附释文;美术作品体材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等均可。所有作品投稿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他人或请人代笔,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二)作品规格数量。为便于布展,所有作品幅度总体不大于6尺宣纸(180cmx98cm),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两幅,横竖不限。所有作品形式上不能过度拼接、做旧,无需装裱。

  (三)投稿要求。投稿人须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并阅读相关参考内容。作品登记表和参考内容可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或“清廉宁夏”微信公众号下载。投稿作品直接送至银川市政协书画院717室。联系人:尤银春,联系电话:0951-6889377,13909582902。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3号楼,邮编:750004。作品背面右下角要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明廉政书画展。

  (四)注意事项。凡参加征集展出活动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活动主办方对入展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

  七、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集中对作品进行评选,并无记名投票确定等次。

  (二)奖项设置。设书法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设美术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奖励。优秀奖若干名,只颁发获奖证书。

  (三)作品运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将在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展厅长期展出,不再退还给作者。

  (四)作者待遇。非会员书法、美术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作品展览

  定于2019年9月下旬在银川市美术馆展出,展出时间一周,入展作品大约300幅。

  附件:1.《全区廉政书画展作品登记表》

     2. 全区廉政书画展参考内容

  注:附件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网址:http://www.nxjjjc.gov.cn)下载,也可扫描“清廉宁夏”微信公众号下载。

  (“清廉宁夏”微信公众号)

  

自治区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展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全区廉政书画展作品登记表》.docx

全区廉政书画展参考内容.docx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姚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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