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公告
(新闻出版和电影方面)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人发〔2019〕297号)和《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57号)精神,经部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初审等程序,
拟推荐4个单位(个人)为我区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新闻出版和电影方面)“双先”正式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银川市新闻出版局
吴忠市新闻出版局
中卫市新华书店
劳动模范推荐对象(1人)
何学军 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举报电话:(0951)6669528。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宣传部326室收,邮政编码:750066。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将取消被举报对象的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