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0〕32号)精神,党中央决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开展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
根据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全区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研究,并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我区报送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3日起至17日止。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并提供影响推荐的具体线索或证明材料,以便于核实;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反映人信息等严格保密。
电 话:0951-5099009 5065053
电子邮箱:nxfpbrsc@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号
邮政编码:750001
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