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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Ta 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2021-02-18 19:58:00   
2021-02-18 19:58:00    来源:宁夏新闻网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充分展现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生活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大众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激情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按照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统一安排,宁夏学习平台拟开展“Ta 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 年3 月1日—7 月31日

  二、征文主题

  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广大群众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我”说起,以小见大展现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顽强奋斗、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伟大成就。可以结合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疫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心使命、中国梦等重大主题,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可以是集体、党组织,也可以是我们所处的这个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我”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适当,3000 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 字,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投稿即视为授权“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四、投稿方式

  可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链路、PC 端海投系统投稿,也可通过邮箱(nxxuexi@163.com)投稿。投稿时请以“‘Ta 改变了我’主题征文+题目”为邮件名,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作品展示及运用

  1.“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将在“强国征文”栏目开设“Ta 改变了我”主题,集中展示全区优秀作品,并推荐到中宣部“学习强国”总平台APP 端、PC 端强国征文频道和APP 端推荐频道的专题进行展示。

  2.优秀作品可参与“学习强国”总平台评选,有机会入选优秀作品集、获得文创纪念品等。

  3.“学习强国”总平台将拍摄系列微纪录片《Ta 改变了我》,总平台微视频拍摄项目团队将对本次主题征文中涉及的典型人物和事例组织采访、拍摄。

  联系人:李静  18909588519

“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

2021年2月18日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姚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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