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艺作品奖励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3号)要求,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全区重点文艺作品拟奖励扶持项目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认真受理,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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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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