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宏飞: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大武口区朝阳东街2号大武口区汇君酒店一楼当事人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无照从事服装销售,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的服装(睡裤10条,旗袍40件)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经多方查找,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当事人杜宏飞,当事人以各种理由不予解决扣押服装相关事宜,最后拒绝接通电话,微信不回,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发布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持有效证件、被扣押物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黄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大武口区青山南路257号,联系人:哈勇,联系电话:0952-2651186)接受调查处理。逾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