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徐勇、茹小侠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徐勇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
茹小侠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