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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45位农民取得职称证书
将在全区五市全面推行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
2022-06-21 07:04:33   
2022-06-21 07:04:33    来源:宁夏日报

  “农民也能评职称,为我们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搭建了非常好的平台。”首批获评中级职称的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党支部书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张健说。6月1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石嘴山市组织召开全区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推进会,为获评高、中、初级职称的19名高素质农民颁发职称证书,并分别给予每人6000元、3000元、2000元奖补资金。

  据了解,我区高素质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专业、论文、科研等限制,按照农作物蔬菜类、经济林果类、畜禽养殖类、水产养殖类、农产品加工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等六大类分别设置评价标准,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在石嘴山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有111名农民提交了职称申报材料,经评审最终共有45人获评相应职称,其中农民高级农艺师3人、农民农艺师12人、农民助理农艺师30人。今年,我区将在全区五市全面推行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

  为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我区要求各地以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为手段,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专业水平和实用能力,让其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授予各地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自主权限,坚持分类评价,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注重参评人员的业绩和技能,突出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导向,评审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带动产业发展、创新乡村治理、促进增收致富的“农把式”“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针对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型、服务型等不同人才特点,量身制定符合区域特点、符合产业特色、符合发展特征的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和评审方法,尝试专家评审、理论考试、实践操作、现场观摩、实绩考核、群众打分等多种模式,实现定性与定量评审的有机融合。

  对于取得职称的高素质农民,我区将一次性给予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在项目资金、技能培训、创业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制定一揽子配套政策。对已获得相应职称的农村人才,鼓励支持其履行带头应用先进技术、组织农民技能培训等多项职责;对不承担相应义务的获评农民,取消其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记者 马照刚)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姚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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