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近期同心县通报1起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饮酒及殴打他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豫海镇永春社区党支部书记丁海毅上班期间饮酒及殴打他人违纪违法案件。
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11时许,丁海毅与丁塘镇丁塘村一社村民丁韶新(非党员)、豫海镇一居委会居民杨天辉(无职业,非党员)等人在同心县清水湾绿音阁餐厅1号包厢内吃饭、喝酒。饭后结账时,丁韶新和餐厅老板杨小花发生口角引发冲突,丁海毅未能有效进行制止,而且有谩骂杨小花的行为;2015年1月28日,丁海毅与其朋友马妲驾驶宁C33199丰田轿车行驶211国道时,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丁海毅将马妲殴打致轻微伤,后丁海毅被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开发区分局暖泉派出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县纪委给予丁海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豫海镇党委免去丁海毅永春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县民政局给予丁海毅降低岗位等级(九级职员降为十级职员)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纠正“四风”。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日常教育和管理,往深处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顶格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心县纪委 金明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