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10章67条,覆盖了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突出对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在政治上的高标准严要求。注重考察企业领导人员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自觉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主动防范、有效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等方面的表现。《办法》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丰富和完善了市场化选人方式。比如,明确了选拔任用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推选、外部交流、公开遴选等3种方式,对经理层成员可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
《办法》对容错机制、管理监督、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使用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区属企业领导人员,要及时提拔重用,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其专心致志干事创业。(通讯员 宁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