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英雄烈士的荣光和尊严,需要我们共同的捍卫和守护!5月19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获悉,一名年轻的银川网民因发布侮辱英雄烈士言论被行政拘留10天。
5月17日23时,19岁的网民蒋某栋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雄烈士言论。微博一经发出,引发网民极大愤慨,造成不良影响。
银川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住在银川市金凤区的蒋某栋传唤到案,蒋某栋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栋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蒋某栋因侮辱他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银川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保护英烈名誉,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
据了解,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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