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捍卫英雄的荣誉,我们义不容辞”。5月28日,银川市检察院针对市民蒋某某在网上发布侮辱、亵渎英雄烈士言论的挑衅行为,依法立案审查。这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宁夏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5月17日23时许,居住在银川市某小区的蒋某某偶然看到新浪微博上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消息后,通过个人微博帐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侮辱、亵渎革命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信息。该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起网民极大愤慨。5月18日,银川警方依法对蒋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