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2月27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副厅长陈淑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淑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陈淑惠利用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区长,灵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