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原创 -> 今日网闻
石嘴山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公开庭审获减刑
2019-03-01 19:25:54   
2019-03-01 19:25:54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社区矫正人员侯某某因在抢险救灾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经石嘴山市司法局提出减刑意见,3月1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某某减刑一案公开审理,最终裁定其减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减少一年。这是石嘴山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网络公开庭审获减刑。

  庭审现场,石嘴山市红果子检察院与市司法局派员出庭参与诉讼。法庭分别对市司法局的建议减刑材料、陈述意见、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服判情况等内容进行调查,检察机关对侯某某参与抢险救灾进行质证。经过合议庭评议,法庭在综合市司法局陈述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罪犯侯某某在社区接受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内作出减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减少一年的刑事裁定。

  据悉,按照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法律在考虑一般情况的同时,也给予在社区矫正期间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并有重大立功的罪犯给予减刑的奖励。通过侯某某减刑一案公开审理,既体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激励了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李金香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