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4月2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据初步监测统计,2019年1-3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7.3%,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平均增加6.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2%,全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影响全区5地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所占天数比例分别为54.4%(6天)、45.6%(5天)。
通报显示,全区5地市6项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为“2 升2平2降”。其中:PM10浓度值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PM2.5浓度值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浓度值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NO2浓度值为34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4%;CO浓度值为1.6 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O3浓度值为105 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19年1-3月,国家考核的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实际监测13个,麻黄沟和香山湖均数据有效性不足,不作评价)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6.9%(10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73.3%的要求。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所占比例为76.9%(10个),Ⅳ类轻度污染水质所占比例为7.7%(清水河三营断面),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所占比例为15.4%(清水河泉眼山和茹河沟圈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优良水质所占比例提高10.2个百分点,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所占比例上升8.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