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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19条措施力推城市安全发展
2019-06-20 12:56:38   
2019-06-20 12:56:38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石卿)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6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林海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9项内容,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银川市、吴忠市分别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区所有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实施意见》提出,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将安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及地震活动断层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落实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及公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分解细化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据介绍,我区将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和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等。到2019年底,所有列入搬迁改造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完成搬迁改造或转产关闭。重大危险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车站等重要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城市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定期公布。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有效发挥绿地、公园、广场、体育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功能。

  自治区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依法加强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燃料,城市无人机,城市电动车、摩托车、各类共享单车等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对城市建筑施工、地下管廊建设以及管道输送、城市交通、排水和污水及垃圾处理、城市广告牌、灯箱、楼房外墙附着物,以及机场、车站、铁路、高架桥梁、城市隧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城市病”。

  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

  同时,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年度对各市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编辑】:杨丽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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