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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宁夏法院97条司法建议源头治理黑恶滋生
2019-06-24 19:04:05   
2019-06-24 19:04:05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建议加强村级组织监督管理”、“建议加大‘打财断血’力度”……6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先后向各级单位发送司法建议97条,收到复函47件,以司法建议指标提高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

  日前,围绕如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列出20项分工责任,要求各地法院通过审理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预防和减少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在盐池县法院审结的首起涉恶案件中,该案被害人被殴打受伤后,非法拘禁于盐池县某酒店内,并且此案2名被告人还居住于同一社区。针对此案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对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监管的缺失,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薄弱,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盐池县法院向县公安、镇政府、社区等5部门发送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收到司法建议后,该县花马池镇政府制定出台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县公安局开展了“清风”行动,对辖区酒店、宾馆、出租屋等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整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一体落实、互相促进。

  在审理一起涉“村霸”案件中,被告人冯某某利用其自然村队长名义,将收取的应交付于村集体的资金私自使用。针对这一问题,盐池县法院加强分析研判,注重从“个案分析”到“类案研究”,深挖个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向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大水坑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发送了“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监管力度”的建议,促使扫黑除恶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

  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在审理涉及各大商业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中,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建议宁夏银保监局加强对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如出现借款人逾期还款、拒绝还款、逃避债务等违约情形,督促、引导商业银行通过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或上门催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等正当、合法途径催收,以规范欠款催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宁夏银保监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约谈各大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就司法建议书反馈的内容进行行业摸排,完善内部管理,严肃整改问责,坚决杜绝和打击“黑恶势力”渗透到金融行业信用卡欠款催收等领域。

  据了解,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宁夏各级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立足审判职能,全方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结合点、切入点,“精准定向”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的做法,促使司法建议从“规模型”向“质量型”转变,从源头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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