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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对马志宏提起公诉 对曹晓源决定逮捕
2019-11-19 13:06:57   
2019-11-19 13:06:57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11月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宁夏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志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志宏在担任泾源县县长、泾源县委书记、固原市副市长、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曹晓源决定逮捕

  中卫市公安局原调研员曹晓源(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卫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晓源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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