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吴忠市纪委监委获悉,上半年吴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064人次,同比增长21.46%,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906人次,同比增长28.88%,占比85.15%;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理、组织调整116人次,同比增长8.41%,占比10.9%;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0人次,同比下降28.57%,占比2.8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惩违纪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2人次,同比下降50%,占比1.13%,监督执纪持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今年以来,吴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提高监督能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宁夏新闻网记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