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9月18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主办、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办的“2020年宁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班”上了解到,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联合通报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结果显示,我区考核结果整体较好。全国817个参与考核评价的县(区)中,其中有35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化(△EI)达到“一般变好”级别以上,我区沙坡头区、西吉县、彭阳县达到“一般变好”级别,这在全国29个参与考核评价的省(区、市)中是比例较高的。此外,我区泾源县、大武口区、隆德县达到“轻微变好”级别,这是近些年来考核评价结果最好的一次。
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为817个,其中我区12个,分别是大武口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依据2019年度县域生态考核结果,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8.56亿元,较2019年17.59亿元,增加0.97亿元,其中考核奖励资金达到1.27亿元。沙坡头区、西吉县、彭阳县达到转移支付资金奖惩的标准。
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自2011年启动,作为试点省份开展该项工作。目前考核县域已由8个增加到12个(2016年底),涵盖石嘴山市(1个)、吴忠市(3个)、固原市(全域)、中卫市(全域),占宁夏全区国土面积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