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7月28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获悉,宁夏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此次督察由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成6个督察组,通过听取被督察地区、部门工作汇报,与党政主要负责人、执法人员个别谈话,查看相关制度文件、执法案卷,走访部门、乡镇(街道),暗访等多种方式对5个设区的市和10个区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全面了解被督察地区、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督察结束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将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以整改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察地区、部门进行反馈,整改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