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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
2021-11-17 20:20:33   
2021-11-17 20:20:33    来源:宁夏新闻网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近日,宁夏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用,对监测发现的耕地变化图斑,认真开展核实举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落实耕地保护属地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通知》明确,在严格做好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监测的同时,重点监测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情况。主要包括:在耕地上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等情况;在耕地上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新建自然保护地等情况;在耕地上建房、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情况;在耕地上以临时用地名义超期占用耕地、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破坏耕作层情况;耕地闲置、撂荒、盐渍化及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情况;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监测发现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的其他耕地变化情况。

  《通知》要求,建立问题图斑移交制度。宁夏自然资源厅每季度根据建设用地审批矢量数据、最新遥感影像数据,提取耕地变化图斑,套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业用地、补充耕地等数据,形成疑似问题图斑下发各地。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收到疑似问题图斑后,要在30日内完成核查举证,边举证边整改,在90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耕地“六个严禁”问题,按照职责划分,分别移交发改、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及各级政府。经核实确属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对年度内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按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扣除有关县区储备补充耕地指标,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面积和产能的两倍扣除储备耕地指标,且必须限期整改补足。

  同时,宁夏自然资源厅将及时跟踪各地对疑似问题图斑核查举证、问题整改情况,每季度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疑似问题图斑的核查举证、整治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地级市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通讯员 王瑞  郑军)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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