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二、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评审制、中期评估制、项目监理制、效能监察和管理人员责任制。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四、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程序性工作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去向留牌制、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制。

  五、各类审批事项,在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受理;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审批时限的审批项目,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事项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推行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投诉举报的来信来访,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解答来人和来电所反映的问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