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服务承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化政(狱、所)务公开,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硬、服务质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十项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或求助等热情接待,坚持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做好办理、解答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三、坚持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罪犯和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质量和水平,规范监狱机关对罪犯执行刑罚和劳教机关教育矫治劳教人员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确保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街道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普法对象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