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服务承诺

  坚持以人为本,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一、 根据交通执法、服务类别,分别公布以下咨询、服务电话:公路养护:0951—6090765,道路运输管理:0951—4104794,公路收费站:0951—6036022、交通规费征稽:0951— 6180258,治理公路超限超载:0951—6088680,路政执法:高速公路救援电话96958、0951—6154333

  二、 在宁夏交通厅政府网站上开辟交通执法服务栏目,实行网上信息公开,提供网上查询、网上互动式咨询服务,并接受网上投诉举报。

  三、 运政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单项服务、非行政许可单项服务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半小时,办理所有服务项目不得超过半天;收费公路单车收费时间不得超过10秒;规费征稽业务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四、 实行首问负责制。凡交通系统执法、收费、服务方面的咨询、投诉,不论是否属于具体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均不得推诿,而必须给予耐心解答,并负责向归口办理部门(单位)联系,帮助解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