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推动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现将我厅向社会服务承诺、举报投诉方法予以公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其他政务一律向社会公开。在宁夏商务信息网站( www.nxdofcom.gov.cn )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宁夏《华兴时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商务信息。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商务厅服务承诺制》的规定时限办理。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人员来机关办事,所询问的第一个人即为第一责任人。首问人有责任和义务为其解答问题。如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务,则应予以引导,不得找借口不接待或怠慢办事人,违者,实行责任追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