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服务承诺

  一、服务承诺内容

  1、忠于职守。机关公务员做到认真学习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熟悉本处室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态度认真严谨,坚守工作岗位。

  2、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卫生监督工作执行任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容整洁、亮证执法、工作规范。

  3、廉洁行政。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正确行使职权,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其他政务一律向社会公开。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办事时效,干部任用、招聘人员、项目审批、核发执照、执法处罚、医疗事故鉴定、职称评定等事项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