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服务承诺

  一、坚持文明优质服务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向社会公开一部便民服务法律咨询电话。(国土资源厅便民服务法律咨询电话:0951-5035375)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处理行政事务,做到主体合法、职权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坚持公正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事项,做到执法公正,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四、坚持公开行政原则。推行政务公开,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各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配备一套宣传服务资料,供办事者免费取用。

  五、坚持行政效率原则。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业务范围内的审批、审核、登记等行政管理事项,作出限时办结承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决不推诿扯皮,对程序性的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实行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制和不予受理的事项否定报备制度。

  六、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都要举行听证会,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实行征地价格听证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七、坚持行政责任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对违法作为和消极不作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八、对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向国土资源厅监察室投诉,投诉举报电话0951—5033964 5059609
   2、通过国土资源厅举报监督信箱投诉。
   3、向国土资源厅网站举报或投诉,网址:http://www.nxgt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