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服务承诺
全区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创全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宁夏的政治稳定,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使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
三、实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的权利。
五、严格法定办案期限,不超期羁押。
六、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涉检上访问题。
七、文明执法,不耍特权,严禁刑讯逼供。
八、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一切活动。
举报监督电话:0951—5012000 0951—59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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