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二、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评审制、中期评估制、项目监理制、效能监察和管理人员责任制。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四、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程序性工作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去向留牌制、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制。
五、各类审批事项,在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受理;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审批时限的审批项目,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事项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推行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投诉举报的来信来访,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解答来人和来电所反映的问题。
七、坚持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在科技立项、管理、验收、评奖以及科技外事、职称评定等公务活动中不准收礼、不准吃请、不准许愿,坚决制止重大节日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项目计划、资金安排、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监督电话:503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