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粮,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干部职工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等;不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有关事宜者,首先接洽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引导,帮助被接待者解决所要咨询、办理的有关事项。
三、在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不短斤少两,不故意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四、不违反法定期限和程序办理粮食收购许可等事宜,对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按期办结。
五、对群众举报的违反粮食政策法规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凡是违反以上承诺者,一律先停(免)职,再依纪律严肃处理。衷心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广泛监督,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投诉举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设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如下:
自治区粮食局:0951-6022647 6023668 银川市粮食局:0951-6024403
石嘴山市粮食局:0952-2012368 吴忠市粮食局:0953-6510058
固原市粮食局:0954-2038942 中卫市粮食局:0955-7012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