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服务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政府公文格式规定》办理文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规范公文高效运转程序,逐步实现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起草、审核各类文稿做到符合政策、贴近实际、逻辑严密、语言严谨、格式规范,体现自治区领导意图,反映宁夏实际,增强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

  三、严格会议审核把关,努力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前筹划、周密安排、主动服务、勤于协调,会务组织井然有序,做到会议主题明确、会议准备充分、会议效果明显。

  四、安排领导公务活动要周密紧凑,细化方案,协调有方,环节落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络衔接工作。

  五、紧紧围绕自治区的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分析、有对策,实际实用的建议和决策参考。总结和推广全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六、督促检查自治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督办工作,贯彻自治区领导的工作意图,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七、及时通过《宁夏政报》、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各项政策、政府的重要决定和政务新闻,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和积极的舆论引导。

  八、正确分析各种信息,妥善处置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九、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恪尽职守,敬业奉献,热情为自治区领导、各市县(区)、各部门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欢迎社会各界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干部加强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951—5043031 505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