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区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或压价购买商品。

  二、不故意刁难纳税人和吃、拿、卡、要、报。

  三、不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五、不违反法定期限和程序办理涉税事宜,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纳税事宜,当场受理,按期办结。

  凡是违反以上承诺者,一律先停(免)职,再依纪律严肃处理。衷心欢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广泛监督,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投诉举报。各级国税局机关都设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如下:

  自治区国税局:0951—5046753
  银川市国税局:0951—5028543
  石嘴山市国税局:0952—2012595
  吴忠市国税局:0954—2036608
  固原市国税局:0954—2032129
  中卫市国税局:0955—7018456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0951—5019316

  点击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评议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