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案例一:车主王某驾车发生单方事故。王某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过朋友找了一家修理厂对车辆进行维修。因王某平时工作繁忙,无法抽身办理保险理赔,修理厂人员提出为王某代办后期所有事项。为图省事,王某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件交给该修理厂工作人员。第二年,王某在办理续保时,突然发现保费上浮,查询后才发现自己车辆多了两次理赔记录。
案例二:有保险消费者向银保监会某派出机构投诉,反映某汽车修理厂利用投保车辆制造假赔案,并使用其身份证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经查,该修理厂在投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两次编造被保险车辆虚假出险信息,向某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报案,并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上伪造被保险人签字,同时擅自持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账户用于收取保险金,共骗取保险金1万余元。由于相关汽修单位编造保险事故虚假出险信息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涉嫌犯罪,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索赔时一般由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在实践中,有的保险消费者在车辆发生损坏后,由于防范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理赔资料交由汽修单位代为索赔。
案例中相关汽修单位正是利用身份便利及保险消费者的信任,利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制造虚假保险事故实施诈骗,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同时对保险市场秩序构成危害。
风险提示
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提示广大消费者,做好“四招”,有效防范车险欺诈:
一是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尽量减少代办理赔。
二是及时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及损失情况,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
三是谨慎授权。如果消费者车辆出险后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应选择正规修理单位,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应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车牌号等。
四是关注理赔记录。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消费者可以选择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登录车险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查询。如果发现出险理赔次数或赔款金额存在异常,应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核实;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协同保险公司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身份证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实提供案件信息报案,遇到问题,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核实,增强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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