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加强督导,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自2016年至今,平罗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056件,结案8247件,结案率91.06%,执行到位金额31876.5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5.6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94.4%;执行信访办结率100%。今年以来,受理执行案件3039件,同比上升16.35%;结案2233件,同比上升30.74%;结案率73.48%,同比上升8.1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11439.44万元;执行信访办结率100%。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平罗县法院按照既定部署,攻坚克难,乘势而上,通过实践,探索构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让“执行不难”成为常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实政治建设
平罗县法院教育引导执行干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 县委政法委多次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向县人大汇报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队伍建设
深化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凸显员额法官的核心地位。成立由法警队政委负责、四名司法警察组成的派驻执行法警中队,由法警队政委兼任执行局副局长,提高警队与执行局协调配合的能力。强化后勤保障,为五个执行实施组全部配备执法车辆,除执行单兵设备外,为执行干警人手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外出执行情况,确保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加大执行力度
挂图作战,逐案明确目标要求。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甄别梳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方案和“飓风行动”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案准”。围绕执行难题破解,用足用好现有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执行工作。全体执行干警自我加压,主动放弃休息时间,陆续开展了涉民生、金融、小标的系列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并组织开展“晨战”“夜战”“假日战”,以雷霆之势全面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穷追猛打,力促执行质效稳步提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执结涉民生、金融、小标的系列案件1163 件,司法拘留122 人,14 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规范权利运行
建立“全程分权制约”管理机制,更加明晰执行一庭、二庭的执行实施、执行裁决权,设立一个执行查控组和五个执行实施组,各执行组互相配合与制约,共同为执行工作服务。规范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应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深化执行联动,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法院+拘所”模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通过执行悬赏保险让更多人了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跨界合作解决“执行难”。
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执行宣传活动,主动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通过电视、报纸、“两微一端一网”等平台载体“发声”,宣传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举措和进展情况。在新闻媒体、商业广场、微信公众号、法院门口大屏幕等平台,将2297名被执行自然人和142名法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
加强执行监督
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手机短信、网络查询等信息化手段,向当事人公开每个执行案件的进展和流程,践行阳光执行。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活动,以监督促文明执行、规范执行。